近日,根据生猪产能调控有关要求,江西省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实行生猪产能保护制度,将能繁母猪存栏300(含)-500头、5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按照养殖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经各地与养殖场户充分沟通、现场核实、审核上报等程序,确定了全省第一批616个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与养殖场户服务对接和生产调度,指导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积极履行稳产保供责任,保持生猪生产稳定,特别是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正常区间范围,并在相关生猪生产扶持政策上对产能调控基地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