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内 > >

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无锡市新区天嘉快餐经营部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6 16:06:38 来源:互联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近日,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2号处罚决定书,新区天嘉快餐经营部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没收30元,罚款50000元。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管局二○一九年行政处罚案件台账(食品)

序号

案件来源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办
部门

违法性质

立案时间

结案时间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案件货值(万元)

罚没金额(元)

强制措施

吊销

备注

总额(万元)

没收(万元)

罚款(万元)

罚没物资

1

监督检查

锡新吴市监案字〔2019〕04第12号

新区天嘉快餐经营部

王晴萍

无锡市新区硕放溇金村溇金路31号

空港分局

生产经营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2018.12.6

2019.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没收30元,罚款50000元

0.03

5.003

0.003

5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