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内 > >

豆芽添加违禁物毒性大?专家称未发现致癌证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0 15:30:12 来源:互联网
  

近期,内蒙古、甘肃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查出有不合格豆芽涉嫌非法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等违禁物质。

专家表示,从食品安全管理角度,国标规定了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三种物质在豆芽生产中不可添加。不过不能离开剂量谈毒害,使用了此三种添加剂的豆芽是否有毒,业内一直存在争议。

含违禁物豆芽检出率极高

8月8日,内蒙古包头市市监局通报10批次豆芽样品抽检不合格,经检测后发现,其中6批次涉嫌违法添加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8月9日,甘肃省市监局通报食用农产品和粮食加工品抽检结果,其中豆芽类品占5批次,均为违法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

记者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根据《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三种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且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者禁止在豆芽生产中使用此三类物质。

不过,在豆芽实际生产中,使用此三类违禁物质的情况不在少数。8月10日,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公布结果查询系统中输入“豆芽”二字,结果显示,2014年以来抽检不合格豆芽产品信息数据高达112条记录,涉及范围遍布全国,这些抽检豆芽不合格原因绝大部分为检出不得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

问题豆芽是否有毒存争议

关于三种禁用物质,公开资料显示,人体长期或过量摄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食品存在导致儿童早熟、生育障碍、过早衰老、致癌以及诱发其他疾病的潜在风险。

这是否意味着使用了这三种物质生产的豆芽一定是有毒的?对此,业内存在争论。

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食品安全专家云无心曾在2014年公开发表《“毒豆芽”是一场“冤案”》一文。文中观点表示,国标规定使用这三类物质是违法的,这是管理问题,而是否有毒是科学问题。

云无心告诉记者,这三类物质在世界各国、多种农产品中都有广泛使用,它们的毒性很低。而使用本身也具有“自限性”——低浓度使用能达到目标,而“滥用”不仅没有意义反而可能有反作用。因此,即使在生产中使用的禁用物质,实际上也可以视作“无毒”。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也持相同的观点。阮光锋表示,这几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急性毒性很低,且均未发现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可靠证据,现在的人均豆芽消费量也不会超过安全范围。

“任何不讲究剂量,只说毒害的说法都是不科学的。”阮光锋表示,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豆芽,不要被一些“吸眼球”的信息所左右,不必恐慌。

记者从北京相关部门了解到,北京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发地有6家豆芽供货企业,为保证豆芽食品安全问题,新发地定期自行抽检豆芽情况并上报给相应监管部门。自今年以来,新发地自行抽检豆芽50次左右,抽检结果均合格。(欧阳晓娟)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