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思文) 食盐是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部分。宁夏市场监管厅高度重视,多次就食盐监管工作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食盐监管有关工作情况,近日,宁夏市场监管厅与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政府购买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合同,标志着盐业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食盐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政府购买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充实了食盐监管力量,成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今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购买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由宁夏市场监管厅与中盐宁夏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合同,共同制定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有力地推进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此基础上,宁夏市场监管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这次食盐专项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吴忠市九公里农贸市场、盐池县城农贸市场、利惠超市、永辉超市和部分食品小销售店、餐厅开展调研。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农贸市场存在从无证经营户采购食盐、假冒其他品牌食盐以及部分超市存在经营者对碘盐标准认识不清、擅自购进低于宁夏加碘标准的食盐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当即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处理,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以政府购买食盐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压实食盐经营者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加大碘盐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碘盐质量安全。厅分管领导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认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食盐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宁夏食盐质量监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好辅助服务人员作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食盐市场查处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净化全区食盐市场秩序。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盐整治工作宣传工作,加强涉盐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普及科学补碘和预防碘缺乏症危害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自觉抵制、不购买假冒伪劣食盐,鼓励经营主体、群众举报涉盐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食盐质量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保证广大群众食盐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