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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部署2019“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6 20:24:10 来源:互联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苏晓晖 刘家旺 记者朱定荣)日前,福建省泉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就近期获得市政府通过的《2019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餐桌污染”治理, 扎实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方案》载明今年泉州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指标,要求本地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5%以上;市县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率在5%以下;全市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率稳定在3%以下;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

为保障治理目标的实现,根据《方案》要求,泉州市将以“四个最严”的标准,强调要严肃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制定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从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严把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关、严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关、严把网络食品质量监管关等11个关口入手,明确任务与职责分工,进而落实好最严格的监管。如在严把网络食品质量监管关方面,要求市市场监管局、通信发展管理办应密切协作,完善全市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推动“明厨亮灶”建设;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共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在严把农村餐饮服务监管关方面,要持续强化农村“小餐饮”监管,推进农村“流动厨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和分级指导等制度,探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鼓励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农村家宴中心建设。

通知强调,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实行最严厉的处罚。要下大力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猪肉及其制品、保健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网络订餐食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大案要案督办,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取缔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围绕肉制品等重点领域,集中破获一批食品犯罪案件,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泉州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强化食品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等措施,严抓食品放心工程项目攻坚,严防食品安全问题风险隐患。

继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今年拟培植15家“放心食堂”和75家“放心餐厅”,并通过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实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鼓励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等方式,构建起严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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