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6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铜绿假单胞菌、腐霉利、唑虫酰胺、尼卡巴嗪、沙拉沙星、耗氧量(以O2计)等指标。
其中,有2批次蔬菜和3批次禽肉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不合格蔬菜为:贵阳白云碧玉兰天蔬菜食杂店销售的韭菜检出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中坝农贸市场摊位20-23号(经营者:王孝平)销售的麻叶白菜检出唑虫酰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唑虫酰胺属于吡唑杂环类的杀虫杀螨药剂,具有高效、广谱等特点,能很好地发挥触杀作用,广泛用于防治蔬菜、果树、花卉、茶叶等作物上的害虫,对真菌病害也有较好的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唑虫酰胺在大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不合格禽肉为:安龙县栖凤家禽宰杀部销售的肉鸡检出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凯里市恒诚惠民副食店销售的乌骨鸡检出沙拉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龙县李记家禽宰杀店销售的、来自安龙县森圩家禽集中屠宰点的青脚鸡检出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沙拉沙星是新型的动物专用药,广谱抗菌药。由于其具有良好的杀菌效果、且价格低廉而被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沙拉沙星在鸡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
还有,5批次饮用水检出不合格,分别为:盘州市安文桶装水供应站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盘州市大山双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贵水出山包装饮用水、标称长顺县翁贵李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翁贵龙井饮用纯净水、标称贵州青林湾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林湾饮用天然泉水、标称安龙县笑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醉清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遵义龙洞冰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港冰泉饮用天然泉水检出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1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耗氧量指的是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折算为氧的毫克数表示还原性物质。水中还原性物质包括无机物和有机物,主要是有机物,因此耗氧量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L。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仁怀市城关酱醋厂生产的茅台镇酱油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贵阳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0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