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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9 14:27:09 来源:互联网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7大类食品3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铜绿假单胞菌、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耗氧量(以O2计)、酸价(以脂肪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务川县蔡圣永桶装水销售店销售的、标称务川东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仡佬之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播州区龙坑美佳宜购物店销售的、标称贵州省瓮安县平定营镇晨琴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土豆丝,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三、标称凤冈县龙泉镇光明山泉水厂生产的光明山泉饮用天然泉水,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凤冈县龙泉镇光明山泉水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沃尔玛(贵州)百货有限公司六盘水钟山中路分店销售的鹌鹑蛋,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松桃智明肉食店销售的、来自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佳惠冷库廖氏羊肉店的羊脚,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标称凤冈县玛瑙山山泉水厂生产的玛瑙山饮用天然泉水,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其中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凤冈县玛瑙山山泉水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佳惠景新店销售的饵块粑,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安顺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仁月饼,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九、标称道真自治县清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仡韵山泉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标称贵州金州龙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金州龙泉高锶高钙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rar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rar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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